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关于发放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