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2018年度会计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已到,请携带身份证、 《资格审核回执单》前来领取。 一、时间:3月4日—15日(不含休息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地点:市财政局会计科(市政府大楼5楼C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