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2018年会计中级、一级计量合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现将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醒: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要求,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请各位考生及时办理证书。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将于近期抵达我省。现将申领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人员 此次领证人员系参加我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试日期:2018年9月8-9日)成绩合格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的人员,共5617人。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北京地区2018年度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于2019年2月25日起在全市陆续发放。考生自2019年2月20日起,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证书查询”栏目,查询打印证书领取凭条,并按相关要求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参加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网站(网址:http://jk.zjks.com:9090),进行申领。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已经下发,凡在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苏州市西中市127号)现场确认并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2月14日-2019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西中市127号)1号楼报名处(电话:87670555、87676990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近日,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将2018年会计(中级)专业资格证书寄发我省,本批次我省会计(中级)专业合格人员4858人。由于证书数量较多,我们正在加班加点对证书进行整理、核对并将证书发往各市,由各市资格证书管理部门组织发放。现将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开始颁发,请成绩合格 的考生按以下通知,及时到有关地点领取。
泰州市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各自报名审核点领取。各市、区领取地址如下: 海陵区行政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联系电话:86242112; 靖江市会计函授站(江华街136号),联系电话:84812889;
各位考生: 吉林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