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制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开始颁发,请成绩合格 的考生按以下通知,及时到有关地点领取。
泰州市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各自报名审核点领取。各市、区领取地址如下: 海陵区行政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联系电话:86242112; 靖江市会计函授站(江华街136号),联系电话:84812889;
各位考生: 吉林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定于2019年2月13日开始领取。请省直考区(考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笃行楼和协和学院,不含市直考生)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携带考生准考证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根据《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会考[2018]1号)规定,我局于2019年2月12日起,对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萍乡考区合格考生的证书进行发放。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连云港考区)中级资格证书定于2018年2月14日至3月14日发放(周末除外)。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县区报名审核点办理领取手续,证书需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2019年2月12日开始,南平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已电话通知考生,可以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请市直单位考生及时到南平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延平区鼓楼街49号)领取,县(市、区)考生请联系当地财政局会计股领取。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下发,请成绩合格人员从2019年1月30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至原报名审核点所属财政局窗口领取。
定于2019年2月11日开始发放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报名审核点领取。各审核点领取地址及电话:
证书办理流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带照片(一式两份)。 2、审核考生报名条件,合格后,发放证书。